根据教育部对口支援省部合建计划工作精神、两校联合培养招生简章以及综合考核结果,确定2024年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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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报考学院和我校实名客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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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