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简章及各学院(部)招生办法,经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的审查、筛选,并经所申请导师确定同意后,拟确定普通招考类学术型第二批春季学期(最后一批次)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下表。
同时请所有初审合格(含第一、二批)具备资格的各类博士考生(不含第一阶段已完成考核的考生)阅读以下说明:
1.本批次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以各学院公示时间为准。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下表;对学院处理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实名反映(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电话022-27409520),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秋季学期初审合格,但未及时缴费的考生可一同缴费】
3.本次公示为材料初审合格名单,仅代表考生初步具备进入多元考核的资格,不代表其所有报考及备注信息都得到确认或支持,最终录取将按照简章公布的办法和原则进行复核,请特别留意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学习形式以及录取类别。
4.对于专项计划,本批仅审核少民骨干;其余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援疆师资、与有关高校联合培养等)考生应符合有关专项招生简章或取得教育部批复的、与我校合作的高校的推荐,相关材料初审名单等另行公布。
5.现场确认环节、多元考核安排等工作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6.为增进考生对专项招生的了解,发挥专项招生的特色,我校2025年建立“一线招考”规则。涉及与科研院所、企业、高校以及异地研究院等联合培养项目(专项计划)的考试地点原则上在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考核内容不变。具体安排详见学院通知。
7.各学院(部)初审合格名单预计将4月3日左右陆续更新,请耐心等待或查阅学院网站。如有咨询请拨打学院电话。
公 示 名 单 链 接
(陆续更新,请耐心等待)
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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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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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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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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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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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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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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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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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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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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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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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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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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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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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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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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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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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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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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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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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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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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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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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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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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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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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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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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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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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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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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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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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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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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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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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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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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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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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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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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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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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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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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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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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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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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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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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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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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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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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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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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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35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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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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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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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6260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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