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本专项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26年海南专项总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不超过10人,专业博士计划不超过10人。
招生导师和专业详见下附录。
三、报考要求
1.考生应充分了解本专项的培养目的,同意本专项的培养要求,能够赴当地参加考核并遵守招生选拔纪律要求,并签署有关专项计划培养协议。
2.考生须符合《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和各学院《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详见天大研招网http://yzb.tju.edu.cn/博士招生栏目或本简章第七部分链接)。并在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bszs/)中完成报名,并上传报考材料。
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一栏选择“海南专项”。
四、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按本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在第一学年内于天津大学本部(天津)相关学院完成理论课程学习。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科学研究和毕业论文等。原则上整个培养周期在海南自贸港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符合天津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天津大学发放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五、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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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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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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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28日(中午12时报名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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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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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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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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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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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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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参见报考学院2026年相应类别的博士招生办法,详见第七部分招生简章。
考核时间:2026年 5月9日(如有变化另行告知)
考核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地址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大道39号。
具体考核安排,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录取与调档
根据本专项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限学术型博士)以及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限专业型博士):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且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参见《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及其相关报考学院的实施细则。
2. 《天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
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510/t20251020_324457.htm
3. 《天津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
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512/t20251210_324494.htm
八、联系方式
1.天津大学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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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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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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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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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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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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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89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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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计算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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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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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40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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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计算学部
(网络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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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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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40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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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计算学部
(人工智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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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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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4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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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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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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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4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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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7409520
联系邮箱:tjub2740119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