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类)及各学院(部)招生办法,经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的审查、筛选,并经所申请导师确定同意后,拟确定韩善凯等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
注:由于本次初审过程基于考生提供电子版材料,后续现场确认环节将审核考生纸质版原件材料,对于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
公示日期: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附表: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三批初审合格名单一览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电话:022-27401195
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初审合格者需完成如下几步:
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状态;
2.于3月4日——3月9日,登陆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3.于3月9日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提交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确认合格后装订,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4.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外国语测试(界定为无需外国语测试的考生,则不必参加此测试)及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详细信息请于3月6日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最新通知及各学院博士招生信息。
特别提醒:2017年3月2日以后,除专项计划博士、工程博士、港澳台博士外,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将不再受理报名、考核。
附:天津大学2017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日程表(第一、二、三批均适用)
阶段名称
|
时间
|
事项
|
持报名材料办理现场确认阶段
|
2017年3月9日
|
现场确认,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现场确认,获取《资格审查合格证明》,确定是否应参加外国语测试
|
审核阶段
|
2017年3月10日
上午8:30-11:30
|
外国语考核(2016年9月15日始,可登陆外国语模拟考试平台http://glearning.tju.edu.cn/course/view.php?id=3424。公测账号及密码均为:demo;点击“进修生”用户登录)
|
2017年3月11-15日
|
综合考核(2017年3月9日前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各学院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
录取阶段
|
2017年3月中下旬
——4月上旬
|
公示普通招考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
2017年6月中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