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学期(18191学期)将面向2016级、2017级在学硕士研究生(含双证非全日制)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招生相关政策要求,共分为三个部分: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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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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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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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及奖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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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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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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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
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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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生一般不在中途进行硕士论文答辩,待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一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原一级学科的专业进行硕士论文答辩,但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和授予学位。
可享受针对硕博连读生的奖助体系(①2017级申请并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可享受硕博连读生的奖助学金待遇;②2016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即:学制为2.5年制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需办理延期毕业,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延期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3年制的硕士研究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继续享受原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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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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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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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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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必须于2019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入学前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入学后方可享受博士奖助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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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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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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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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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必须于2019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入学前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入学后可按工程博士奖助学金政策享受待遇(详见我校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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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并且成绩优秀;
4.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同意函;
5.注意区分三个类型选拔范围及录取类型。
适用类型Ⅰ:选拔范围仅限为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适用类型Ⅱ:选拔范围为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均需于2019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录取类型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适用类型Ⅲ:选拔范围为我校2016、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但均需于2019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录取类型为工程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流程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20日。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查询2019年列入招生目录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注: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证件照,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推荐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
报考说明:
ⅰ:
适用类型Ⅰ,在选择“考试方式”时选择“硕博连读”;
适用类型Ⅱ,在选择“考试方式”时选择“普通招考”。
在选择“报考类别”时选择“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选择“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报考专业及院级培养单位,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ⅱ:
适用类型Ⅲ,在选择“考试方式”时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择“工程博士”(报考类别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定向/非定向”);选择“是否参加e-Learning”时选择“否”;报考专业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工程博士招生领域及院级培养单位,如下。
招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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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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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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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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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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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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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管理与经济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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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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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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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微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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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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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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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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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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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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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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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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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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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三个类型学生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网报时关于“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版块均应完整填写(证书编号可空)。
2. 报考考生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3. 类型Ⅲ考生,录取后按工程博士要求培养。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三个类型考生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 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后,在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前提交。
2.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1);
根据报考类型,选择附件1中对应模板。
3. 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提供1份申请人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
5.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7.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类型Ⅰ和Ⅱ见附件2,类型Ⅲ见附件3),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实践创新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该专家应为校内教师或学校外聘导师)。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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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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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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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布置 “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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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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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的本校在学硕士生,由申请人所申请的学院安排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学院确定“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报送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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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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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复核各学院提交名单及材料,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拟录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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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以学院为单位自由安排时间组织集中考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的报考通知或咨询拟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四、组织工作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拔工作,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和录取规则。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考核开始前,由组长召集专家组成员确定本次考核的程序、主要内容、掌握尺度和评分标准。考核开始后各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不得互相干扰评分工作。
2.严格考核纪律,专家在参加考核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不得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专家如需中途离开,须暂停考核,待专家返回后继续进行。对考核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应的数据资料须保存一年以上。
3.各学院应科学配置普通招考、导师团计划、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计划,为避免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单一化,学院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普通招考。
适用类型Ⅰ:本次选拔考核结果要按照申请人志愿及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硕博连读生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以百分制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
适用类型Ⅱ:本次选拔考核建议参照本学院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组织执行,并最终确认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名单时注意,需给定外国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等四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适用类型Ⅲ:本次选拔考核建议参照本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组织执行,并最终确认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名单时注意,需给定外国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等四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五、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
选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申请政策、选拔办法、申请信息、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建立专门申诉、投诉渠道,对外公布申诉、投诉途径和联系方式,保障申诉、投诉机制的畅通。设立专人负责对申诉、投诉的处理工作,确保申诉、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凡对选拔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22-27401195,申诉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