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
5.本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1.资格审查情况详见报名系统,如“未通过”或“未认证”可向报考学院了解情况。公示期限以各学院网站公示为准。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本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4.2021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招生名额余2个,各学院多元考核后,学校将根据考核成绩以及报考材料等综合信息择优录取。
三、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含合作高校)(陆续更新)
序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 |
考生来源 |
1 |
王莹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刘俊颖 |
天津仁爱学院 |
2 |
吴贝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张连营 |
天津仁爱学院 |
1 |
李林峰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张金利 |
石河子大学 |
1 |
蒙斌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张大卫 |
宁夏大学 |
2 |
候惠萍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赵臣 |
宁夏大学 |
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内容:
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
5.本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四、援疆师资专项计划
序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 |
报考导师 |
考生来源 |
1 |
龙华钰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工商管理 |
张慧颖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
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内容:
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专项计划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所有专项计划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为准。
5.本专项计划博士招生考核安排与普通类型一致,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学院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我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
五、天津大学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审核意见
|
1
|
B20213358
|
曹屹昂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2
|
B20213542
|
杜媛媛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3
|
B20213502
|
胡少瑞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4
|
B20213603
|
刘蓓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5
|
B20213357
|
李阳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6
|
B20213272
|
韩杰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7
|
B20212971
|
宋沁鸽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8
|
B20213571
|
孙振亓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9
|
B20213773
|
谢成云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10
|
B20212444
|
张博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通过
|
1
|
B20211834
|
马晓玥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2
|
B20213273
|
王冲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3
|
B20213322
|
陈许龙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4
|
B20213350
|
张宝顺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5
|
B20213449
|
段黎昊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6
|
B20213500
|
董虎林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7
|
B20213634
|
邓娟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8
|
B20213637
|
王会芳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9
|
B20213640
|
卢虹宇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10
|
B20213717
|
常成功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11
|
B20213776
|
乔亚玲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通过
|
请初审合格的专项博士考生阅读以下内容:
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4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请于4月18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后续考核安排以及考核办法请及时查阅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告。
六、天津大学与海南大学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导师 |
1 |
B20213719 |
叶玮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孙涛 |
2 |
B20213886 |
王鑫淼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傅利平 |
3 |
B20214156 |
杨玥 |
管理与经济学部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傅利平 |
4 |
B20213872 |
李勇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01 |
岩土工程 |
蒋明镜 |
请初审合格的上述博士考生阅读以下内容:
1.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日期为2021年4月27日~4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明确回复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或邮箱tjub27401195@126.com),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并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请于4月3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3.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报考资格、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后续考核安排以及考核办法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