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1.学术型博士考生(含第一批、第二批初审通过考生);
2.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少民骨干等专项计划学术型考生。
注:
(1)以上考生需初审通过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少民骨干考生应首先获得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的推荐,未获推荐的考生初审状态无效或录取资格无效。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等考生应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未获推荐的不列入该专项计划。
二、缴费环节
上述初审合格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8.92/bszs/)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前。
注:
(1)缴费前请再次确认。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2)登录系统缴费前,请将浏览器拦截功能关闭。缴费成功后,请先刷新页面,再退出缴费界面,确保缴费信息上传成功(以考生本人登陆博士报名系统中查看缴费状态:已缴费为准)。
(3)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或考核成绩无效,不予认定。
(4)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未及时缴费的,应随本次一同缴费。
三、组织方式
1.现场确认:由各学院具体组织。考生需根据学院安排提前下载《2024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点击此处下载),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后按学院要求提交。详见学院官网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请注意查阅。
2.多元考核: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组织现场或网络远程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详见各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办法》以及本网站后续有关通知、汇总。
四、考核纪律
1.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录取安排
1.拟录取结果将在各学院考核结束后陆续公布,预计在2024年5月上旬前全部公布。
2.部分专项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以相应招生简章或者学院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或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通知,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联系报考学院:
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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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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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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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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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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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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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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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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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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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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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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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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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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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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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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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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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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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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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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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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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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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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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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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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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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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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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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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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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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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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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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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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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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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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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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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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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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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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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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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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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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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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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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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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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E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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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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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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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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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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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7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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