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学术型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部分专项计划另行公布)拟录取名单进行分学院公示(见下表),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有效回复的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向再次学校实名、客观反映(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推荐方式),电话022-27401195/27409520),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
1.因各学院工作进展不同,公布时间有所区别,预计未来一周内陆续完成,请耐心等待。
2.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学校还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复核后还将上报教育部录取系统,由系统进行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校验的不予录取。
3.学术型博士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专项计划,定向考生应能够保证全日制学习,并在《天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
4.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履行书面确认手续。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或放弃拟录取资格后申请恢复录取资格的均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5.为尽量避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院校,原则上未录取考生不进行统一公示,考生可向报考学院咨询考核成绩或查阅报考系统中状态。
(陆续更新,可第一时间查阅报考学院网站或咨询报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