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通知》要求,经过学院考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现将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由报考学院进行调查和处理,联系邮箱和电话详见学院网站。对学院调查处理存在异议的,可再次向学校实名、客观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学校受理异议方式如下:
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推荐方式)
受理电话022-27409520
特别说明:
1.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2.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或不予受理。
3.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学校还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予拟录取。学校复核后还将于2026年6月上报教育部录取系统,由系统进行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校验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