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海洋学院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海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拨打电话022-27409515。
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已公布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3月13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
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上会加盖印章,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加盖印章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复试。
请各位考生3月20日下午6:00前,携加盖印章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体检相关证明到14教学楼304室进行审验,同时提交成绩单原件及个人简历。
复试全部结束后,学院将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审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
四、海洋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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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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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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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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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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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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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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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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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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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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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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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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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包括留本校的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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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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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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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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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7: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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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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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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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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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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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
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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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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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
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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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教学楼2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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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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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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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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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教学楼
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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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方案
(一)海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参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
(二)复试名单
我院的复试控制线为:政治:50分,外国语:50分,数学:85分,专业课:85分,总分325。复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15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参考海洋学院复试大纲。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30分钟。
(四)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部分实验(实践)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六、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时严格依照程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关于调剂
我院接收校内相关专业调剂生。
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参与调剂:(1)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2)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基本线而无资格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
关于我院接收调剂生的专业范围、时间安排等详细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或拨打电话咨询。
八、其他事宜
●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安排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 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与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14教学楼304室门外布告栏通知。
● 咨询电话:022-27409515。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 请复试名单中的全部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5年3月18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回执(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tjucaihai@163.com,邮件统一命名:复试回执-考生姓名。
欢迎报考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